浙江省大学生科技竞赛委员会
承办单位:嘉兴大学
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
关于浙江省“百树杯”第四届大学生企业经营沙盘模拟竞赛补充通知
关于浙江省“百树杯”第四届大学生企业经营沙盘模拟竞赛补充通知
各参赛学校:
浙江省“百树杯”第四届大学生企业经营沙盘模拟竞赛即将举行,
现将有关竞赛事项补充通知如下。
本科组
一、竞赛报到时间、地点及联系人
1.报到时间:5 月 24 日下午。
2.报到地点: 浙江财经大学科技实验楼 E 楼 1 楼大厅。
3.竞赛办公室地点:浙江财经大学科技试验楼 E110 室。
联系人:李毅 13666697227
二、竞赛报到流程
1.缴费:未缴费的参赛队,进行现场缴纳报名费(800 元/队)。
根据现行报销制度,推荐各参赛学校采用刷公务卡的方式进行支付。
2.核对信息
各参赛队伍的教师及学生在报到时签字确认个人信息,并领取相关资料。仔细阅读竞赛相关通知,熟悉比赛的日程安排及注意事项。
3.竞赛抽签
(1)竞赛第一环节分为 7 个区,每个区组数根据实际报到的组数确
定。
(2)参赛队抽签决定本校每支队伍所在区,同一学校队伍不可在
同一赛区,组号由抽签决定,各参赛队伍在报到时完成队伍分区及组号抽签。
4.竞赛说明会
(1)说明会时间:5 月 24 日 18:15-19:15。
(2)说明会地点:浙江财经大学科技实验楼 E112 室
三、竞赛流程
1.第一环节:现场软件操作
(1)竞赛时间:5 月 25 日(周六)。
(2) 竞赛地点:浙江财经大学科技实验楼 E 楼 F 楼。
(3)竞赛条件:承办方为每个参赛队提供 2 台电脑(1 台电脑连接竞赛系统)、录屏幕软件、笔和草稿纸,参赛选手不允许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竞赛现场,不得采用手机等各种电子工具对外进行通讯,不允许携带存储设备(U 盘、移动硬盘等),参赛选手只可携带指定型号的计算器(得力(Deli) 837ES 桌面通用办公计算器),每组不超过 2 台,不允许携带任何辅助竞赛的工具,需要工具只能现场制作,否则将被判违规,终止比赛;
(4)竞赛成绩:第一环节得分=系统分数-罚分;系统分数根据竞赛专用系统评分规则进行。
(5)进入第二环节的规则:取不超过第一环节成绩的前 23%的参赛队伍参加第二环节答辩。
注:若由于组数的原因,导致无法实现每个区取同样数量的组数参加第二环节答辩,则进行各区之间的比较。(举例,按规定有 40 组
参加第二环节答辩(7 个区),则每个区的前 5 名参加第二环节答辩,对每个区的第 6 名进行比较,比较方法为:第 6 名小组的权益/所在区的平均权益(不包括破产组),换算后取排名前五位的第 6 名进入第二环节答辩,剩余两赛区的第 6 名直接获三等奖。各区三等奖组数的确定采用同样方法)。
2. 第二环节:现场答辩
(1)竞赛时间:5 月 26 日上午(周日)。
(2)竞赛地点:浙江财经大学 C 教学楼(C101-104,C201-204)
(3)竞赛条件:答辩过程中,需使用幻灯片等辅助工具,答辩
所用电脑装有office2010。
(4)竞赛分组:答辩分为四个组,A、B 区为第 1 组,C、D 区为第 2 组,E、F 区为第 3 组,G 区为第 4 组,答辩环节采用统一规则,每赛区计分及排名分开来进行。
(5)竞赛流程:答辩分成两个阶段,第一阶段由参赛队伍陈述,
时间不超过 7 分钟,每队至少有 2 位成员发言;第二阶段,由评委提问,参赛队伍回答,时间不超过 5 分钟,总用时不超过 12 分钟。
(6)竞赛成绩:计算每个团队中专家的分数和该团队平均分的
差值,差值与该团队平均分比率为误差,如果误差小于 15%则该评委的分数有效,否则该评委的分数无效,取所有有效分数的平均值为该团队的答辩成绩。
四、竞赛奖项设置
1.三等奖奖项设置
未进第二环节答辩的参赛队伍,按照第一环节得分从高到低排序,排序前 25%的参赛队伍获三等奖。
2.一、二等奖奖项设置
进入第二环节答辩的参赛队伍,采取综合评分制。
最终得分=第一环节竞赛成绩×70%+第二环节竞赛成绩×30%;
注:第一环节竞赛成绩折算成百分制,第一环节竞赛成绩=(该
队第一环节得分/该赛区第一环节最高分)×100。
根据省教育厅规定,一等奖获奖比例不超过总参赛队伍的 8%,
二等奖获奖比例不超过总参赛队伍的 15%。
五、竞赛须知
1.参赛选手在比赛时需要接受工作人员的身份确认,应主动出示
有效的身份证和学生证(两证缺一不可),未通过身份确认的选手将被取消比赛资格。
2.参赛选手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,准时参加比赛,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比赛。
3.参赛期间选手的服装等不能出现学校名称及 LOGO 等字样,否则按违规处理。
六、食宿须知
1.饮食:比赛期间指导教师、参赛选手的工作餐由浙江财经大
学统一提供,餐券在 5 月 24 日下午报到时发放。
2.住宿:参赛队伍自行安排住宿,住宿费用自理。
高职组
1.报到时间:5 月 31 日 13:30—17:00。
2.报到地点: 台州职业技术学院第三教学楼一楼北大厅(文达
楼)。
3.竞赛办公室地点:台州职业技术学院第三教学楼北 405 办公室。
联系人:罗永胜 13736693699。
二、竞赛报到流程
1.缴费:参赛队进行现场缴纳报名费(800 元/队)。根据现行报
销制度,推荐各参赛学校采用刷卡的方式进行支付,也可现金方式支
付。
2.核对信息
各参赛队伍的教师及学生在报到时签字确认个人信息,并抽顺序
号,领取相关资料。仔细阅读竞赛相关通知,熟悉比赛的日程安排及
注意事项。
3.赛区抽签时间、地点及有关说明
(1)时间:5 月 31 日(周五)18:30-19:30。
(2)地点:台州职业技术学院大会堂。
(3)有关说明:现场赛分为 5 个区,每个区组数将根据实际报到的
组数确定。参赛队抽签决定本校每支队伍所在区,同一学校队伍不可
在同一赛区,组号由抽签决定。各参赛队伍在报到时通过抽签取得顺
序号,在竞赛说明会上根据顺序号完成竞赛分区及组号抽签。
三、竞赛流程
(1)竞赛时间:6 月 1 日(周六)。
(2)竞赛地点:台州职业技术学院第三教学楼北楼(文达楼)(3)竞赛条件:承办方为每个参赛队提供 2 台电脑(1 台电脑连接竞赛系统)、录屏幕软件、笔和草稿纸,参赛选手不允许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竞赛现场,不得采用手机等各种电子工具对外进行通讯,不允许携带存储设备(U 盘、移动硬盘等),参赛选手只可携带指定型号的计算器(得力(Deli) 837ES 桌面通用办公计算器),每组不超过 2 台,不允许携带任何辅助竞赛的工具,需要工具只能现场制作,否则将被判违规,终止比赛;
(4)竞赛成绩:第一环节得分=系统分数-罚分;系统分数根据竞赛专用系统评分规则进行。
(5)进入第二环节的规则:取不超过第一环节成绩的前 23%的参赛队伍参加第二环节答辩。
注:若由于组数的原因,导致无法实现每个区取同样数量的组数参加第二环节答辩,则进行各区之间的比较。(举例,按规定有 29 组
参加第二环节答辩(5 个区),则每个区的前 5 名参加第二环节答辩,对每个区的第 6 名进行比较,比较方法为:第 6 名小组的权益/所在区的平均权益(不包括破产组),换算后取排名前四位的第 6 名进入第二环节答辩,剩余赛区的第 6 名直接获三等奖。各区三等奖组数的确定采用同样方法)。
2. 第二环节:现场答辩
(2)竞赛地点:第三教学楼
(3)竞赛条件:答辩过程中,需使用幻灯片等辅助工具,答辩
所用电脑装有 office2010。
(4)竞赛分组:答辩分为三个组,A、B 区为第 1 组,C、D 区为
第 2 组,E 区为第 3 组,答辩环节采用统一规则,每赛区计分及排名
分开来进行。
(5)竞赛流程:答辩分成两个阶段,第一阶段由参赛队伍陈述,
时间不超过 7 分钟,每队至少有 2 位成员发言;第二阶段,由评委提
问,参赛队伍回答,时间不超过 5 分钟,总用时不超过 12 分钟。
(6)竞赛成绩:计算每个团队中专家的分数和该团队平均分的
差值,差值与该团队平均分比率为误差,如果误差小于 15%则该评委
的分数有效,否则该评委的分数无效,取所有有效分数的平均值为该
团队的答辩成绩。
四、竞赛奖项设置
1.三等奖奖项设置
未进第二环节答辩的参赛队伍,按照第一环节得分从高到低排
序,排序前 25%的参赛队伍获三等奖。
2.一、二等奖奖项设置
进入第二环节答辩的参赛队伍,采取综合评分制。
最终得分=第一环节竞赛成绩×70%+第二环节竞赛成绩×30%;
注:第一环节竞赛成绩折算成百分制,第一环节竞赛成绩=(该队第一环节得分/该赛区第一环节最高分)×100
根据省教育厅规定,一等奖获奖比例不超过总参赛队伍的 8%,
二等奖获奖比例不超过总参赛队伍的 15%。
五、竞赛须知
1.参赛选手在比赛时需要接受工作人员的身份确认,应主动出示
有效的身份证和学生证(两证缺一不可),未通过身份确认的选手将
被取消比赛资格。
2.参赛选手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,准时参加比赛,逾期视为自
动放弃比赛。
3.参赛期间选手的服装等不能出现学校名称及 LOGO 等字样,否
则按违规处理。
六、食宿须知
1.饮食:比赛期间指导教师、参赛选手的工作餐由台州职业技术
学院统一提供,餐券在 5 月 31 日下午报到时发放。
2.住宿:参赛队伍自行安排住宿,住宿费用自理。